EAC 云课堂学员思享 || MBA 2018级:致广大,而尽精微 —《文化法》
疫情期间EAC的云课,似乎有一种特别的意义。每个人在不同的地方倾听,然后彼此交流,思维与方式也呈现出更多的色彩与多样性。
双舟老师的《文化法》课程,洋洋洒洒,外延极广,又内涵深刻,也让我们明白了:泱泱华夏,五千年文明,要为文化立法,实属不易。
《大宋重修广韵》中,法,则也,数也,常也。立法之义,是为节民性,守常理。法,是人类用来自我约束的。从遵循“法于阴阳,和于数术”的天地之理,到“遵先王之法”的君臣之理,乃至“谨修其法而审行之”的制度之理,可以看出古圣先贤对“法”的态度是极为尊崇而审慎的。
“文化”一词,则更是丰富与凝重。双舟老师借助《周易》中,“关乎天文,以察时变,关乎人文,以化成天下”,来帮助我们理解,“文化”作为人类交流的符号,是古往今来人类绵延不断的守护者。
在当下的社会里,更多的行业与产业成为了文化的载体,使文化被纳入了经济运行的轨道,具有了“经济人格”,更具复杂性,也更需要内在的秩序。
厘清文化经济的复杂性,就是要将文化事业纳入法律的轨道。“文化法的全部内容和目标,就是要通过一切经济性和规则性手段,帮助人类构筑这样一个释放自由的符号性精神家园。”作为人类社会精神凭借的符号,文化应是充分自由的一项个人权利,一旦被纳入经济运行的轨道,便需要规则来约束。
通过拍卖法和著作权法的讲解,双舟老师以极其丰富的条文内容与细致的案例分析,使我们认识到了文化法领域极为深广的内涵与外延,可谓“致广大而尽精微”。
一方面,从社会学角度理解,赋予文化以法律保护,在当前的社会里,更多体现的是对他人智慧与精神劳动的尊重。“凝结着人类各种形式艺术劳动”…“特定的经济价值、文化价值、审美价值、科学价值”等独特价值,在日益发展的时代里,文化艺术的知识产权愈加为人们所珍视。
另一方面,“文化和经济是社会发展的两翼”,新常态经济背景下,经济的文化性,与文化的经济性已经无法分割。文化成为衡量实体经济体质的重要因素,而经济活动也帮助文化发展实现更大的飞跃,推动人类社会并驱向前。无论在文化还是经济方面,法律约束的都是人的行为,是参与了社会经济活动的“人的准则”。
在著作权法的阐述中,双舟老师细致入微地分析了法律是怎样保护了一种“无形”的东西,折射了人类思维视角的复杂性。
人类精神家园的自由需要法律守护,而真正的自由,也许更在于对人和自然的虔诚地尊重。当人们的内心拉起绳墨与规尺,“从心所欲不逾矩”,才是人类真正自由的开始吧。
向文化法工作者,致敬。
为期两天的课程以大家的“EAC口罩大合集”而落幕,让我们期待更多EAC 法国艺术文化管理学院带来的干货吧!
作者:王显芳
| 法国艺术文化管理学院EAC MBA
| 2018级学员
| 有兰社(上海)总经理